根据电缆桥架安装规范:
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45-95(2005年版)第9.1.4.4条
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06第11.1.6条,均规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“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”。
但是否“分开敷设”,其实跟线路具体选型无关,它意味着,消防配电线路(含消防市电线路及应急电源线路,下同)无论其自身如何选型,都不宜与非消防配电线路敷设在同一电缆桥架或线槽内。
此外,为避免火灾时的相互影响,消防配电的市电线路及应急线路的二者本身,也最好不敷设于同一桥架或线缆内(除非二者均为MI电缆)。此时如下方案可供设计参考:
1)单独设置消防线路专用桥架;